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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查封7家! 东莞这三大区域一周揪出220家污染企业

发布者:kelang 发布时间:2019-05-22 次浏览

前不久,围绕国考断面达标和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海心沙片区、茅洲河流域和石马河流域启动了环境综合执法专项联合行动。在三大区域环境综合执法专项联合行动开展的第一周期间,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共发现问题企业220家,已现场查封7家,拟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5宗。

据介绍,整个检查行动中全市共出动市镇两级监管执法人员1149人次,其中海心沙片区开展了夜间检查。共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453家次(其中散乱污企业130家),现场取样监测12家。

偷排废水、废气,企业负责人将面临5至15日行政拘留

5月13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塘厦镇沙湖村蒲沙一路8号的东莞市弘祥达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相关手续,设有研金属前处理、喷粉、烤粉、喷漆等工序及相关设备。

在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厂前处理工序酸雾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碱液泄露至雨水管后进入市政管道排出厂外;生物质烘干炉正在使用,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未开启水喷淋,废气未经水喷淋处理直接排放。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并对相关设备进行依法查封。

该单位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水、废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将分别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如该单位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行为适用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情形,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处以5至15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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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增设备,研磨废水经雨水管道排放

同日,在长安镇涌头社区涌业西路7号建业大厦五楼501的珏盈玻璃金属制品(东莞)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未经环保部门重新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增设研磨、喷砂、喷漆等工序及相关生产设备并已投产。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的研磨废水未经处理通过专用的雨水管道排放至一楼下水道,监测工作人员现场对外排废水取水样检测。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并依法对相关设备进行了查封。

该单位擅自增加生产工序和设备并已投入生产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的规定,依法将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同时也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环保验收的相关规定,依法将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将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该单位还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如符合相关条件,市生态环境局还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处以5至15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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